11日召开的宜昌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会议提出,要着力抓好6个重点领域的节能工作,切实解决好6个突出方面的环境问题,努力把宜昌建成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实施意见提出,要强化工业节能,力争主要产品单位能耗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部分企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推进建筑节能,大力发展节能型省地型建筑,新建工程必须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建筑节能标准;加强交通运输节能,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系统,鼓励公共交通车辆使用双燃料或清洁燃料;合理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倡导科学消费,培养节约消费行为,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抓好农村节能;推动政府机构节能。
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要在加强水污染防治,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乡村环境保护,强化生态保护,加强危险废物监管等方面着力。同时要全面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加强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培育节能减排技术服务体系。
会议提出,要把节能减排作为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作为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列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下最大决心、花最大气力,实现“十一五”规划确定的节能减排目标,努力把宜昌建成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来源:三峡日报 作者:梅云雄 孙徐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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