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制冷机组的安装及试运转
第2.0.1条
制冷机组系指包括压缩机、电动机及其成套附属设备在内的整体式或组装式制冷装置。
第2.0.2条
制冷机组应在底座的基准面上找正、找平。
第2.0.3条
制冷机组的自控元件、安全保护继电器、电器仪表的接线和管道连接应正确。
第2.0.4条
制造厂出厂但未充灌制冷剂的制冷机组,应按有关的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充灌制冷剂;设备技术文件上没有规定的应按以下的顺序进行充灌:
一、气密性试验;
二、采用真空泵将系统抽至剩余压力小于5.3332千帕;
三、充灌制冷剂并检漏。
第2.0.5条
制冷机组的气密性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当按表2.0.5的规定区别试验压力为高低压系统有困难时,可统一按低压系统试验压力进
行系统气密性试验;
二、在规定压力下保持24小时,然后充气6小时后开始记录压力表读数,再经18小时,其压力
不应超过按下式计算的计算值。如超过计算值,应进行检漏,查明后消除泄漏,并应重新试验,
直至合格。
ΔP=P
1-P
2=P
1*(1-(273+t
2)/(273+t
1))(2.0.5)
式中:Δ
P
--压力降(兆帕(公斤力/厘米2))
P
1--试验开始时系统中的气体压力(兆帕(公斤力/厘米
2))
P
2--试验结束时系统中的气体压力(兆帕(公斤力/厘米
2))
t
1--试验开始时系统中的气体温度(℃)
t
2--试验结束时系统中的气体温度(℃)
三、气密性试验中应采用氮气或干燥空气进行系统升压。
第2.0.6条
制冷机组的气密性试验合格后,应采用真空泵将系统抽至剩余压力小于5.332千帕(40毫米汞柱),保持24小时,系统升压不应超过0.667千帕(5毫米汞柱).
第2.0.7条
制冷机组充灌制冷剂时,应将装有质量合格的制冷剂钢瓶与机组的注液阀接通,利用机组的真空度,使制冷剂注入系统;当系统内的压力升至0.196~0.294兆帕(2~3公斤力/平方厘米)(氟里昂)或0.098~0.196兆帕(1~2公斤力/平方厘米)(氨)时,应对系统进行检漏;进明泄漏处后应予以修复,再充灌制冷剂;当系统压力与钢瓶压力相同时,即可开动压缩机,加快充入速度,直至符合有关设备技术文件规定的制冷.
第2.0.8条
制冷机组的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试运转前
1:检查安全保护继电器的整定值;
2:检查油箱的油面高度;
3:开启系统中相应的阀门;
4:给设备供冷却水;
5:向蒸发器供载冷剂液体;
6:将能量调节装置调到最小负荷位置或打开旁通阀。
二、启动运转
1:启动压缩机,并应立即检查油压,待压缩机转速稳定后,其油压符合有关设备技术文件的
规定(专门供油泵的先启动油泵);
2:容积式压缩机启动时应缓缓开启吸气截止阀和节流阀;
3:检查安全保护继电器的,动作应灵敏;
4:应根据现场情况和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确定在最小负荷下所需运转的时间;
5:运转过程中应进行一列各项检查,并做好记录:
(1)油箱油面的高度和各部位供油的情况;
(2)润滑油的压力和温度;
(3)吸排气的压力和温度;
(4)进排水温度和冷却水供应情况;
(5)运动部件有无异常声响,各连接部位有无松动、漏气、漏油、漏水等现象;
(6)电动机的电流、电压和温升;
(7)能量调节装置动作是否灵敏,浮球阀及其他液位计工作是否稳定;
(8)机组的噪声和振动。
三、停车
1:应按设备技术文件规定的顺序停止压缩机的运转;
2:最后关闭水泵或风机系统,并应排放所有易冻积水。
第2.0.9条
制冷机组试运转后,应拆洗吸气过滤器和滤油器,并更换润滑油。
第三节 活塞式制冷压缩机及其系统试运转
第3.3.1条
整体安装的压缩机和压缩机组,以及现场组装的压缩机,和系统安装后,应先进行单机试运转(制冷机组除外)。
第3.3.2条 压缩机试运转前应符合
下列要求:
一、冷却水系统供水应电能;
二、安全阀出厂铅封应完整;
三、压力、温度、压差等继电器的整定值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四、曲轴箱的油面高度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五、就将气缸盖和吸气阀片等拆下,加适量润滑油,再装上气缸盖;盘动压缩机数转,使活
塞、气缸及各滑动面上的润滑油分布均匀;各运动部件应转动灵活,无过紧及碰撞现象;
六:瞬时启动电动机,检查转向是否正确。
第3.3.3条
现场组装的压缩机应进行不带阍的试运转,并就符合下列要求:
一、启动压缩机并运转10分钟后,应停车检查各磨擦部位的润滑和温升情况,待一切政党后,
再继续运转2小时;
二、各磨擦部位的温升不应超过30℃,轴承的最高温度不就超过70℃;
三、润滑油的压力及温度应符合有关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四、轴封处不应有油的滴漏;
五、运转中各运动部位应无异常声响,紧固件应无松动现象。
第3.3.4条
现场组装的压缩机空气负荷试运转,就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吸、排气阀安装固定后,应调整活塞止点间隙,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二、装上气缸盖,启动压缩机,并在规定的排气压力下运转4小时;如无规定时,排气压力应
为0.343兆帕。
三、润滑油压力应比吸气腔压力高0.098~0.294兆帕,油温不应高于70℃;
四、气缸套的冷却水进口温度不应超过表3.3.4的规定;
五、试运转时的最高排气温度
六、吸、排气阀的阀片跳动声响应正常:
七、各磨擦部位的温度应符合有关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八、各连接部位、轴封、填料、气缸盖和阀件应无漏气、漏油、漏水现象。
第3.3.5条
活塞式制冷系统的吹净,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压缩机空气负荷试运转合格后,应迅速全部打开设备最低处的阀门,按操作程序进行系统
吹净,并在距离阀门200毫米处用白布(白纸)检查,直至无污物;
二、吹净应采用压力这0.49~0.588兆帕(5~6公斤力/厘米2)的氮气或干燥空气按顺序反复多
次进行,然后彻底清洗阀门,重新组装,直至系统中排出的空气洁净为止。
第3.3.6条
系统吹净合格后,应按本规范第2.0.5条的规定进行系统气密性试验。
第3.3.7条
压缩机空气负荷试运转和系统吹净、试压后,应对吸、排气2.0.6条的规定。
第3.3.9条
制冷系统充灌制冷剂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充灌制冷剂应在系统气密性试验、吹净、抽真空试验均合格后进行;
二、充灌制冷剂应符合本规范第2.0.7条的要求。
第3.3.10条
制冷系统的负荷试运转应符合本规范第2.0.8条的规定。
第四章
螺杆式制冷设备的安装及试运转
第4.0.1条
螺杆式制冷压缩机通过弹性联轴器与电动机直联,它与油分离器及油冷凝器等到部件设置在同一支架上出厂时即为螺杆式制冷压缩机组。
第4.0.2条
螺杆式制冷压缩机组安装时,应对基础进行找平,其纵、横向不水平度水就超过1/1000。
第4.0.3条
螺杆式制冷压缩机接管前,应先清洗吸、排所管道;管道应作必在的支承。连接时应注意不要使机组变形,而影响电机和螺杆式制冷压缩机的对中。
第4.0.4条
螺杆式制冷系统的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系统的吹净应按本规范第3.3.5条的规定进行;
二、系统的气密性试验应按本规范第2.0.5条的规定进行;
三、系统的抽真空试验应按本规范第2.0.5条的规定进行;
四、系统应要抽真空试验后充灌制冷剂;制冷剂的充灌量应符合有关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充
灌制冷剂应符合本规范第2.0.7条的要求。
第4.0.5条
螺杆式制冷压缩机试运转前,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将电机与螺杆式制冷压缩机分开,并检查电动机的转向是否正确;
二、检查油泵转向是否正确;
三、检查吸气侧、排气侧压力继电器、过滤器用的压差继电器、油压与冷却水用的压力继电器
和油压继电器的动作是否灵敏;
四、安装联轴节,并重新找正。压缩机轴线与电机轴线的不同轴度应符合有关设备技术文件的
规定;
五、瘵制冷机油加入油分离器或冷却器中,加油量应保持在视油镜的1/2~3/4处;
六、按规定向系统充灌制冷剂。
第4.0.6条
螺杆式制冷压缩机的启动运转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启动运转应按有关设备技术文件的程序进行;
二、润滑油的压力、温度和各部分的供油情况,应符合有关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三、油冷却器的水管供水应畅通;
四、应启动油泵,通过油压调节阀来调节油压,使之与排气压力差符合有关设备技术文件的规
定;
五、应调节四通阀,使之处于减负荷或增负荷的位置,并检查滑阀移动是否正常;
六、应使压缩机作短时间的全速运转,并观察压力表的压力、电流表的电流,检查主机机体与
轴承处的温度,听听有无异常声音。
第4.0.7条 附属设备及管道的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第三第二节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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